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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指导意见本月出台
2014-12-04

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又有重大政策推进。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秘书长骆建华近日在第九届中国水务[-0.48%]高峰论坛上表示,《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指导意见》将于本月出台。


作为国内环保产业新的商业模式探索,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进一步获得中央政府支持。今年10月份,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要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,推进政府向社会购买环境监测服务。骆建华称,为缓解第三方治理的融资难问题,发改委、财政部将设立500亿国家环保基金,优先为第三方治理的排污企业和环保企业提供贷款,采取无息或低息贷款方式,并且贷款期限适当延长。


目前,国内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仅在部分省份进行尝试性探索,污染企业仍执行“谁污染,谁治理”的管理思路。


此次《意见》的实施将明确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“污染者付费、责任共担、集中治理、全过程控制”四大原则。排污企业治污责任通过合同方式向环境服务公司转移和集中,排污企业治理设施转由环境服务公司进行运营,可以降低治污成本,提高治污效率;环境公司由过去单纯的设备制造、工程建设,拓展到投资运营服务,可以推动环保产业的快速发展。


关于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具体运营模式,据骆建华介绍,运营模式分为委托治理和托管运营,前者环境服务公司拥有或者部分拥有治污设施的产权;后者不拥有产权,只接受排污企业托管,负责其治污设施运营管理。


目前,我国工业污染治理依然沿用“谁污染、谁治理”的思路,由排污企业自行解决治理问题。数据显示,我国工业污染占总污染的70%以上,是环境污染的主要根源。据统计,我国目前工业治污设施社会化运营比例仅5%左右,与市政污水社会化运营比例50%相比,还有很大增长空间。第三方治理意见出台后,将为工业污染第三方治理开拓广阔的市场空间。


相关专家指出,第三方环境治理模式优越,将有望成为工业企业环保主流模式。国内环境服务企业中,目前有万邦达、国电清新等多家公司专业从事第三方治理业务。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指导意见一旦实施,将对环境服务公司形成直接利好。


编辑:田苗苗

装备制造业品牌顾问与产业研究专家-中工联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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